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目前,以241项国家级非遗项目和10项人类非遗项目的总数居于全国领先位置。为切实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认真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项目的保护工作,提升非遗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自2018年起,浙江省率先开展人类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3+N”保护行动。
2022年3月3日下午,浙江省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项目“3+N”保护行动工作座谈会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各项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项目保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次座谈会学习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重点指导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项目履约报告撰写工作,研定项目间的协同保护工作机制。
各项目保护单位就2022年“3+N”保护行动计划进行交流发言,根据项目存续情况,围绕确认、立档、研究、维护、保护、促进、弘扬、传承、振兴等内容,因地制宜,谋划多项保护举措,着力提升“3+N”保护行动实效。
会上,厅非遗处处长张雁强调,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人类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省委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做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履约工作,为全省的非遗保护工作作出表率,为人类非遗工作提供可推广的浙江经验,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非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