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高级技师生活补贴的通知

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发布时间:2017-12-27 11: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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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鼓励各类优秀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强化各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根据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淄发[2016]25号)文件精神,现就申领2017年度高级技师生活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申报条件为2016年10月18日后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企业职工。高级技师生活补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其中市属企业由市财政承担,区县属及以下企业,由市、区县财政各按50%承担。当年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因故没有申报的,可延至次年申报。次年仍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取得职业资格本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淄博市高级技师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本人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二)单位考核。各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考核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管辖范围分别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行业)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核不合格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不予申报。

(三)资格审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辖区内各单位申请人员申报条件的资格审核,将审核通过人员汇总并填写《淄博市高级技师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连同个人申请表,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一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市属企业申请人员申报条件的资格审核及对各区县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并汇总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四)补贴发放。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市财政按实际发生额将生活补贴资金拨付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分别发放到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属企业申请人的本人社保卡账户。各区县承担的50%生活补贴资金,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本级财政申请拨付并连同市财政拨付的生活补贴资金一并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社保卡账户。

三、申报材料

(一)《淄博市高级技师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

(二)2016年10月18日后新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均须加盖区县审核专用章)各1份;

(三)《淄博市高级技师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申请人尚未办理社保卡的,须先办理社保卡后方可申请高级技师生活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高级技师生活补贴既是我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优惠政策,也是党和政府扶持、鼓励优秀高技能人才苦练技术、提升技能、岗位成才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县、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将其精神宣传到每个企业、每名职工,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

(二)要精心部署,周密组织。各区县、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区域、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申报,同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及时审核,确保不出现错报、漏报、虚报的现象发生。各区县、各单位要对各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申报人的相应责任。

(三)要按时报送,及时发放。各区县、各单位的申报材料须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逾期不予受理。高级技师生活补贴资金到位后,须于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申请人个人社保卡帐户。

联 系 人:毕莹莹

联系电话:2868598。   邮箱:zbpxjy@126.com

材料报送地点: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245房间

附件:1、淄博市高级技师生活补贴申请表
                 2、淄博市高级技师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1日

关键词: 高级技师 补贴 淄博人社局 一级职业资格